根据《计量法》和国家质监局(2007)251号文《关于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省医药、卫生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和药品检验单位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技术管理和建档工作。决定在福州举办全省医学计量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班,请各单位务必指派专(兼)职计量(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发给医学计量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及继续教育证明。
一、培训的内容:
1、宣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251号文件精神,开展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建档工作。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督查活动的通知》(闽卫函[2007]603号)文件精神要求,就加强我省大型医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分析。
3、为进一步推动卫生系统的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和卫生防疫和药检机构的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计量认证工作进行交流。
二、培训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12日。
三、培训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2007年11月8日下午报到(福州市内人员9日上午8时报到)。
2、报到与住宿地点:福州屏山大酒店 福州市华林树兜路12号(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电 话:0591-87826888转66
3、为做好培训教材的准备工作,请尽快将贵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电话或短信回执给省计量测试学会。电话(传真)0591-87842148 联系人:程华燕 卓雄文
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 福建省计量测试学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