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计量测试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工作者、高校、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单位自愿参加的学术性、科普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法人社会团体。为了积极实现本会的宗旨,建立和完善以会员为主体的社团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与广大会员的联系,热心为会员服务和取得会员对学会工作的支持,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学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学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学会会员种类和服务机构:
1、学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2、会员管理和服务机构: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为专门会员管理和服务机构。
二、学会会员管理条例:
1、总则:凡承认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意愿的,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2、入会条件:
(一)个人会员:凡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可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二)团体会员:凡企事业、科研、教学单位或其它有关学术团体,可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3、会员入会的程序:
线下:填写并提交个人(团体)会员登记表,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
线上:通过会员服务平台注册成为会员,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统一生成个人(团体)会员证。
3、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介绍和推荐新会员;
4、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撰写学术论文,宣传普及科技知识;
(7)按规定交纳会费;
(8)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会员义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三、本制度经第八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理事会解释。